李洪伟,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分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1969年8月出生于江苏邳州,中共党员。1992年7月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获学士学位;1994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第二学士学位。1994年7月至1997年7月在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工作,1997年8月到中科院人事局工作,2002年5月被聘为副研究员。2003年12月赴中国驻德国大使馆教育处工作,任二等秘书,2007年5月回国后在人事教育局人才处工作,2007年10月任人才处副处长,2008年5月轮岗到领导干部处任副处长。2010年11月任人事教育局干部监督处处长,2013年6月至2014年2月作为正处长级干部借调中组部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2013年10月任人事局人才处长,2014年1月任领导干部处处长;2016年1月任人事局四级职员兼领导干部处处长,2016年5月任人事局四级职员。2019年2月任南京分院分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
长期从事干部、干部监督及人才等工作。